工作经历
厉健律师2002年开始执业,擅长代理证券投资者维权诉讼,自2003年开始从事证券民事赔偿业务,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风险防范、证券合规、证券犯罪辩护等方面也有较强的专业优势。
二十余年来,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诉祥源文化、杭萧钢构、东方电子、大智慧、辉丰股份、佛山照明、五粮液、锦州港等一百余家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东方电子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投资者诉杭萧钢构案于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榜首,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
厉律师律师代理股指期货投资者、ETF基金投资者、相关股票投资者起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胜诉获赔,为某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内幕交易案、基金经理张某涉嫌“老鼠仓”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效果良好。
执业至今,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法院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法制日报》《南方周末》《第一财经日报》《每日经济新间》《21世纪经济报道》《国际金融报》《财经》《新京报》等一百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次(篇)。
厉健律师注重业务理论研究,曾发表多篇专业文章,并多次受邀参与中国证监会立法调研、提交律师建议稿。
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
浙江省金融法学会理事
浙江省证券业协会 证券纠纷调解员
浙江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
荣誉奖项
2022年,被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个人嘉奖;
2021年,被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个人通报表扬;
2012年,被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省直律协优秀专业律师-证券业务”荣誉称号;被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
2009年,被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省直律协青年律师未来之星”荣誉称号;2008年,2007年,被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省直律协优秀专业律师-公司与证券业务”荣誉称号。
学术研究
- 2011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发表论文《会计差错更正不及时遭行政处罚将加重民事赔偿责任》
- 2011年11月05日,在《证券时报》发表论文《敲响内控警钟 防范信披风险》
- 2012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发表论文《重罪轻判 操纵市场司法解释出台宜速》
- 2012年12月,发表论文《涉刑民间借贷之借款抵押合同效力认定》,获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12年会三等奖
- 2015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发表《行政和解试点办法之喜忧解读》
- 2016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发表《取消前置程序是福是祸? 》
- 2016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发表《搬开“五座大山”畅通投资者维权路》
- 2022年12月,发表论文《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诉讼时效起算探析》,获浙江省金融法学研究会2022年会三等奖
- 2008年,参编《婚姻与家庭案件律师实务策略》,撰写监护权纠纷、确认收养关系纠纷二章,法律出版社于2008年6月出版
- 2008年,发表论文《“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与“老鼠屎理论”--82位“某某港”、“某港B股”股民诉某某港股份有限公司等六被告虚假证券信息纠纷案评析》,收录于《律师经典案例》第二辑 (浙江大学出版社)
- 2009年8月8日,在《证券时报》发表论文《移动加权PK加权平均 效率与公平的权衡》
- 2010年,发表论文《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一张巨额欠薪单据发的再审疑案》,收录于《律师经典案例》第四辑(浙江大学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