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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浙价服〔2011〕212号) 公示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代理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1500-8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

    一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
    • 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四、上述第一至第三项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同一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前一段收费标准的70%执行。

        五、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请具体参阅《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

        六、国内诉讼案件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七、律师事务所也可采取计时收费方式。

  • 监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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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司法厅律管处监督电话:  0571-87054411
                杭州市司法局律管处监督电话:0571-85158497

                       杭州市律师协会监督电话:0571-87555256